• 电话:0755-27731044 29941052 27735411
  • 传真:0755-27102433 27104971
  • 网址:http://www.szchaoye.com/
  • E-mail:xuying128@126.com
  • 公司地址: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长春南路3号
新闻资讯

关于部分低压电器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

作者:管理员 发表时间:2009-6-26 21:02:40 阅读:

        部分低压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标准GB14048.2-2008 《低压开关设备和

控制设备第2部分:断路器》、GB14048.3-2008 《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3

部分:开关、隔离器、隔离开关以及熔断器组合电器》、GB14048.5-2008 《低

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-1部分: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机电式控制电路电

器》、GB14048.9-2008 《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6-2部分:多功能电器(

设备)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(设备)(CPS)》、GB13539.3-2008 《低压熔断器

第3部分: 非熟练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(主要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熔断

器) 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A至F》、GB17701-2008 《设备用断路器》六个国家

标准(以下简称新版标准)已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,自2009年6月1日起,上述

标准对应产品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的规定,符合新版标准要求后

方可生产、销售和进口。
  
  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,依据《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

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认科联[2005]18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对应的低压

电器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,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。
  
  一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

新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  
  二、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,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

于新版标准实施后、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,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

证证书的申请,并接受实验室依据对应标准差异项目(见附件)实施的检测,合

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。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0年6月1日前完

成,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,认证机构应予以暂停;2010年8月31日前仍未

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,认证机构应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  
  三、对于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出厂、投放市场并且已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,

无需进行证书转换。
  
  四、为了促进低压电器产品质量的提高,确保认证资料完整、认证结果便于

追溯,对于原工业生产许可证、电工产品安全认证证书(CCEE)、进口商品安全

质量许可证(CCIB)转换获得CCC认证证书、且不具有完整型式试验报告的相关

产品,在此次标准换版时,须依据新版标准进行检测并将原证书转换中所缺资料

补齐。
  
  五、为确保证书转换工作顺利进行,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执行

新版标准的具体实施文件,并采取有效方式将有关要求及时通知旧版标准认证证

书持有人,敦促其尽快提交换证申请并进行送样检测,以使其能够在规定期限内

完成证书转换。同时,认证机构还应采取相应措施满足下列要求,以简化、减轻

企业负担:
  
  1、对于获证产品由于申请时间先后的原因,可以合并为一个单元而未合并

的,补充测试时按照一个单元处理。
  
  2、换证产品检测工作应按照我委规定的检测地域范围,原则上在原实验室

进行。
  
  六、指定认证机构应按季度将证书转换情况(包括换证率、存在的问题等)

报送我委,以便及时掌握证书转换工作的进展情况。
  
  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在2009年7月31日之前向我委认证监管部上报所具备新

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,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

上报备案。